《自然資源價格評估通則》解讀 中國國土勘測規劃院地價所
完善自然資源評價評估技術體系,顯化自然資源資產質量與價值,是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基礎工作,也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精神的具體舉措,更是自然資源部履行自然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開展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和負債表編制等職能的重要支撐。為滿足新形勢下自然資源價格評估管理工作需要,本輪機構改革以來,部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持續推進該領域的理論方法研究與試點實驗工作,與中國土地估價師與登記代理人協會等單位共同組織專家編制了《自然資源分等定級通則》《自然資源價格評估通則》(以下簡稱“兩通則”)。
一、估價通則的基本定位
估價通則是首部針對包括土地、礦產、海域海島等各類自然資源的價格評估進行整體性規范的技術標準。由于現行標準體系中,已具備了土地、礦產、海域等部分自然資源門類的相關技術標準,而在不同自然資源領域中,既有評估實踐工作的廣度和深度存在較大差異,故做為通用型標準,本次標準編制工作在堅持科學性、規范性、實用性、統一性等基本原則的基礎上,注重體現了兼包并容、繼承與引領并進的基本定位。
二、估價通則的技術要點解讀
基于上述基本定位,結合現行價格評估專項技術在各類自然資源領域的發展狀況,充分考慮指導實踐工作的應用需求,估價通則的設計體現了“重統籌融合,補遺漏缺失”的整體性理念。
(一)估價通則的主要內容
按照評估工作的核心技術內容與各類評估實踐中的具體操作環節,估價通則中涉及的主要內容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基本技術原則、主要技術路徑、價格內涵的界定、價格影響因素、各類自然資源價格的基本評估方法與應用要點、自然資源保護涉及的價格評估、政府公示價格評估,以及基本執業準則等十一章及三個分別針對部分類型自然資源評估方法的規范性附錄。
(二)估價通則部分內容的處理思路
1.關于編寫體例。因多類自然資源已形成針對自身特征與需求的評估技術標準,故有觀點認為,作為通則,應匯集各相關規程的核心內容,盡可能翔實具體,使用者依照此文件即可開展基本評估活動;另有觀點認為,通則應僅就具有基礎性、通用性的內容進行明確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評估的具體方法、技術細節等內容應在細則或專項規程中予以表述。
2.關于“價格”與“價值”的辨析。關于評估結果應定位為待估對象的“價值”還是“價格”,在本領域一直存在不同觀點,此次仍有較多專家就此提出意見和建議。起草組采納多數人觀點,以“價格評估”作為通用性表達,即認定評估結果是評估標的物在公開或特定市場條件下的價格估計值,雖不是真實發生的市場價格本身,但是對市場價格的模擬,屬于價格范疇。
3.關于對部分現有評估方法的取舍和優化。
此外,標準中針對現行技術標準體系中存在的個別遺漏或未能及時更新的內容進行了補充完善,例如:依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的相關要求,完善了關于政府公示價格更新的表述;經合理性分析,增加了農用地基準地價系數修正表編制的技術方法,即可參照定級因素綜合分值編制;